贵州省优秀科技教育人才省长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程序及材料规范
2019-07-16 15:15系统
受省科教办委托,我厅负责贵州省优秀科技教育人才省长专项资金项目的验收工作,各相关项目的承担人在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时,须提供的材料为:
有项目合同书的,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:
1、项目合同书;
2、项目验收申请书;
3、项目结题报告;
4、取得的成果资料;
5、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的经费结算表。
没有项目合同书的,将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:
1、项目申请书;
2、省长资金拨款通知;
3、项目验收申请书;
4、项目结题报告;
5、取得的成果资料;
6、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的经费结算表。
材料经审查通过后,科技厅组织专家择日对项目进行验收,验收结束后,填写验收证书和以上材料装订成册(验收证书装订在取得的成果资料之后),制成一式四份交省科技厅人事教育处,科技厅统一将材料送省科教办。提交的材料不全或装订不规范的,科技厅不予受理验收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