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人的权力和义务

2020-09-23 10:51系统

患者的权利及义务

一、患者的权利

1. 患者享有安全有效的诊治。有权在安全的医疗环境下接受诊疗照护。凡病情需要,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、治疗措施、护理条件,都有权获得。

2. 患者有对病情有知情权,医疗措施和医疗风险的知情权和对诊疗方案的选择权,有权获知所做治疗的预期效果和作用。

3. 患者有获得权,包括病情、诊断、治疗计划、用药、饮食和护理指导咨询。患者有权申请自己的病历复印件、医疗费用明细表。

4. 患者享有平等医疗权。凡患者不分性别、国籍、民族、信仰、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,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、耐心细致、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。

5. 患者有拒绝治疗的权。患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(精神病、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),可拒绝治疗,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。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。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,有权出院,但必需由医院和医生做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签字。

6. 患者有要求保密的权利。患者在治疗过程中,对于医疗需要而提供个人的各项保密和隐私,有要求保密的权利;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,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。

7. 患者有权审查他的帐单,并有权要求解释各项支出的用途。

8. 患者享有投诉权。如果对医院的医疗服务有任何意见或不满意,有权拨打投诉专线进行投诉

二、患者的义务

1. 患者有及时就医的义务。

2. 患者有准确提供医疗资料的义务。患者有义务尽自己所知提供现病史、过去史、住院史、用药史及其他有关情况的准确而完整的资料,并有义务向负责其医疗的医生报告意外的病情变化。

3. 患者有遵从医嘱的义务。患者有义务遵照医生为自己所采取的医疗措施和检查安排计划,配合治疗;遵照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计划和规章制度时的嘱咐。患者有义务遵守约定,如果不能遵约,则要报告给主管医生或有关人员。

4. 患者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与规定的义务。患者要协助医院控制和减少噪音、保持清洁安静、不吸烟、减少探亲来访人员等;有义务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。

5. 患者有尊重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的义务。医患之间、患者之间都应互相尊重。不应轻视医务人员及其他患者,要尊重他们的人格,更不能打骂、辱骂医务人员。

6. 患者有按时,按数支付医疗费用的义务。患者不论以任何方式支付医疗费,都有责任按时交付,或督促单位前往医院支付,不能把经济负担转嫁给医院。

7. 患者病愈后有及时出院的义务。患者病愈后应及时出院,医院的床位和医疗资源有限,只有及时周转才能保证广大患者对医疗的需求。

8. 患者有协助医院进行随访工作的义务。有些患者出院后还要继续跟踪随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