门诊大厅电子大屏幕报废公示

2021-11-17 16:02党委宣传部新闻科

根据贵州省财政厅黔财资【2021】6号《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》,门诊大厅电子大屏幕于2001.11.22安装验收,原值66万元,使用了20年已经提完折旧(折旧年限5年),资产卡片号:ZCKP020161210118976,由于使用年限较长现已无法维修,经2021.11.02院长办公会会讨论同意,我处拟定对该设备进行报废处理。特此公示,公示为5个工作日,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,自公示之日5个工作日内向附院纪委反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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