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服务承诺

2019-11-25 16:21党委宣传部新闻科

一、坚持首诊负责制,礼貌接诊,文明待人,热情服务,态度和蔼,不推诿、训斥、刁难病人;

二、根据患者病情,合理用药、合理检查;

三、执行院务公开、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,尊重患者的选择权、知情权和监督权;

四、严禁介绍病人到其它单位检查、治疗、购买药品,或介绍他人购买医疗设备、医疗器械等,拒绝收取回扣或提成;  

五、开药、仪器检查、化验检查及其它医学检查等,拒绝收取开单提成;

六、拒绝接受患者及其亲友馈赠的“红包”、物品。对患者馈赠的钱物当时难以拒绝的,于24小时内上交本院指定部门;  

七、拒绝接受医疗设备、医疗器械、一次性卫材、药品、试剂等生产、销售企业或代理推销人员以各种名义、形式给予的回扣、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;

八、执行患者住院时时查询医药费用及住院费用清单制。不分解项目收费,不自立项目收费,不重复计费、多收费、乱收费;

九、接受社会监督,做到有诉必查,有错必纠。

联系电话:纠风办:0851-86857839   6023(内线)

法规科:0851-86825569   3568(内线)

价格科:0851-86837677   3336(内线)

院务公开办公室:0851-86752615   6004(内线)